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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
为不断优化社区工作者人员结构,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按照《推进全市基层网格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哈厅字〔2022〕36号)和《哈尔滨市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哈政办规〔2020〕22号)有关要求,现就面向社区公益岗位专项招考社区工作者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哈尔滨市辖9区9县(市)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在岗社区公益岗位人员。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招聘数量
此次全市面向社区公益岗位专项招考社区工作者1000人。具体招聘数量详见《2022年社区工作者招考计划表》。
四、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9区9县(市)城市社区普通岗位,社区干事身份。按照《哈尔滨市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哈政办规〔2020〕22号)进行管理。
五、组织动员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组织动员,宣传本次专项招聘活动,通知到每一个社区公益岗位人员,让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做到应报尽报。同时通过“哈尔滨人社”微信公众号和“哈尔滨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
六、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服务能力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2.岗位条件:在岗的社区公益岗位工作人员;
3.年龄条件:满18周岁(2004年11月5日以前出生),45(含)周岁以下(1976年11月5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户籍条件:按现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工作地所在辖区(是指行政区,以下类同)报名。
6.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胜任社区网格员入户走访、排查、服务等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生;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微信搜索进入“哈尔滨民政”微信公众号—微服务—社才网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5日9:00至2022年11月9日17:00。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及相关资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哈尔滨民政”微信公众号中的社才网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报名。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及要求上传材料如下: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均须上传);
(2)本人户口簿照片(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如户口簿首页地址进行过变更,以最终变更的地址为准,变更页也需要一并上传;身份证与户口簿地址不同时,以户口簿地址为准;
(3)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需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4)报名要求提交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照片。
考生需对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性做出个人承诺。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聘任的解除聘任关系。
2.报名结束后,各区、县(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1.5比例,若达不到1:1.5比例,将以区、县(市)缩减该招聘岗位数量。
3.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报考人员在通过初审后请及时在“社才网”我的考试进行缴费。
缴费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00至2022年11月17日18:00。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笔试加分政策
取得国家初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5分;取得国家中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10分(以上两项取最高值,不得累加);
网上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照报名网站通知的时间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
5.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报名网站以《通知》的方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6.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报名网站通知时间,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身份审查
1.社区公益岗位身份认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结果在报名网站公布,不符合身份者不能进行缴费。报考者需及时关注报名系统中审核结果。
2.身份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线下笔试方式进行,由各区、县(市)招聘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和《社会工作综合能力》,推荐参考书目为国家初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初级)用书《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和《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两科为一套考卷,一张答题卡。每科试题均有相关综合知识(时事政治、政策法规、科学常识,占比20%)内容。每科满分为100分,笔试两科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筛选办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成绩并列,已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则以《社会工作实务》卷面多选题、单选题、《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卷面多选题、单选题为序,所得成绩高者名次列前。
4.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查询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结束3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6.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组织实施各环节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应聘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疫要求根据疫情变化和政策适时进行调整,或因疫情影响调整招聘工作时间,会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报名网站有关通知。
八、体检
(一)确定体检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行体检的人选。
(二)体检
由各区、县(市)负责组织体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当天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九、公示及录取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区、县(市)民政局领取《录取通知书》。领取《录取通知书》时,应提交承诺书及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现场审核。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领取《录取通知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聘用
录取人员由各区、县(市)民政部门统筹分配到各社区工作。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街道(乡镇)办理报到及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试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由用人街道(乡镇)出具是否留用的意见后,各区、县(市)统一组织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哈尔滨市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哈政办规〔2020〕22号)规定,享受社区普通岗位(社区干事)薪酬体系(岗位薪酬由基础报酬和岗位报酬组成。基础报酬:9区3500元/月,9县(市)3000元/月;岗位报酬:200元/月)和其他保险待遇(“五险两金”)。
十二、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条件标准、工作程序进行。严格考试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三、咨询电话
哈尔滨市民政局:0451-84664622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51-87739267
十四: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
2.招录期间,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相关信息,并保持预留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产生相应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附件:2022年社区工作者招考计划表
哈尔滨市招聘工作专班
2022年10月30日
2022年社区工作者招考计划表 | ||
单位 | 面向社区公益岗位招录数量 | 备注 |
道里区 | 146 | |
道外区 | 115 | |
南岗区 | 189 | |
香坊区 | 130 | |
平房区 | 26 | |
松北区 | 40 | |
呼兰区 | 55 | |
阿城区 | 75 | |
双城区 | 60 | |
9区小计 | 836 | |
五常市 | 23 | |
尚志市 | 6 | 尚志市此次招聘岗位只有亚布力镇、苇河镇和帽儿山镇。 |
巴彦县 | 38 | |
宾县 | 35 | |
依兰县 | 11 | |
延寿县 | 14 | |
木兰县 | 17 | |
通河县 | 20 | |
方正县 | 0 | |
9县小计 | 164 | |
合计 |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