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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规定,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道行洪及生态环境安全,根据《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松花江干流宾县段河道采砂禁采区、禁采期进行公告。
一、禁采区范围
依据《黑龙江省松花江干流(拉林河口以下)采砂管理规划(2021年-2025年)》,松花江干流宾县段,共有禁采区5处(详见附表)。
二、禁采期范围
主汛期为2024年7月15日——2024年8月15日及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期禁止采砂时段。
三、禁采区、禁采期要求
1、禁采区和禁采期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河道采砂活动。
2、违反禁采规定,进行河道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事项
1、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河道采砂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河道生态环境安全。
2、如发现非法采砂行为,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请广大市民予以遵守。
宾县水务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