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篇———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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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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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备案

哪些人可以办理备案?

(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我市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统筹区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注: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参保地变更或取消备案的时限为6个月。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已成功办理异地备案的参保人,可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享受住院和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已办理备案的长期居住人员,无需提供补充材料,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异地备案有哪些办理途径?

(一)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和“哈尔滨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通过线上备案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的,全面实行承诺制,即时办理、即时生效。(备案开始时间最多可以从办理之日提前选择30天)

(二)可到各级经办机构(人寿保险公司窗口),提供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承诺书,由经办窗口办理。

异地转诊备案

异地转诊人员如何备案?

因我市医疗技术条件限制,需转住统筹区外就医的人员,由我市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单并上传转诊转院信息,即时办理、即时生效。

哪些医院可以办理转诊备案?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黑龙江省医院;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哈尔滨市传染病院(仅限肝病);哈尔滨市胸科医院(仅限结核病);哈尔滨市二四二医院(仅限肾移植);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二医院(仅限肾移植);哈尔滨市儿童医院(综合疾病—仅限学生儿童);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血液肿瘤研究中心(仅限血液病);

省内定向转诊医疗机构:依兰县人民医院;依兰县第二人民医院;依兰县中医医院;尚志市人民医院;尚志市第二人民医院;巴彦县人民医院;巴彦县中医医院;巴彦县第二人民医院;哈尔滨天泰医院;兴隆林业局第一医院;

异地个人账户

职工个人账户在异地如何使用?

2023年1月1日起,职工个人账户实行异地免备案。即未申请异地备案的人员在异地可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均可直接使用个人账户。长期异地备案人员也可选择个人账户提取。本人或代办人到各级经办窗口进行银行账户信息维护即可。

异地门诊

异地门诊共济如何结算?

已办理异地备案的参保人可在就医地已开通普通门诊直接结算服务的医疗机构就医,符合医保范围内的就诊费用按参保地政策直接结算。(注:未在异地联网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回参保地不予支付)

如何申请异地门诊慢特病待遇?

(一)门诊慢性病:首次申请门诊慢性待遇的患者,需本人自行到参保地门诊慢性病认定医疗机构办理相关认定手续。(二)门诊特殊疾病:已办理异地长期备案且首次申请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的患者,可以通过“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线上办理,或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现场办理。非首次办理请通过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现场办理。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申请门诊特殊疾病(含肿瘤特殊用药)备案材料及备案渠道?

(1)首次备案材料①住院病历的首页和出院记录;②辅助检查检验报告单:包括病理诊断报告单、基因检测报告,或责任医师需根据药品的限定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③诊断书;④本人社会保障卡;⑤根据疾病治疗方式填写《哈尔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特殊疾病门诊治疗信息备案表》、《哈尔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特殊药品(含肿瘤特殊用药)治疗信息备案表》。

(2)网上备案流程①请使用搜狗、谷歌、IE10或火狐浏览器登录(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官网-登录(首次使用须先用参保人信息注册)。②对话框选择--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在此界面下据实选择-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特殊疾病门诊和特殊药品信息备案,点击:在线办理(仅限首次办理,变更、续批须到参保地经办窗口办理)。③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照片。1个工作日后查看审核结果及审核意见。

(3)备案时限、变更或终止 特殊疾病门诊和门诊特殊药品治疗的患者备案期满后,备案自行失效。确需继续治疗的,须重新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取消,异地特殊疾病门诊和门诊特殊药品治疗待遇终止。注: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备案和异地门诊慢特病备案手续的,在异地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病种有哪些?

①门诊慢性病:高血压病合并症、糖尿病合并症;②门诊特殊疾病:恶性肿瘤治疗(含放疗、化疗、免疫治疗,特殊用药治疗除外)、尿毒症透析(含血液透析、血液滤过或灌流、腹膜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温馨提示:(一)尿毒症透析治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标准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不区分就医地医院级别,医保政策范围内项目不区分甲乙类,城镇职工支付比例为95%;城乡居民支付比例为90%。未在异地直接结算的,可以现金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待遇支付标准参照参保地待遇标准执行。(二)查询异地联网医疗机构途径。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备案—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选择城市—更多筛选—住院(普通门诊或门诊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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