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我县医疗救助对象统筹区外就医备案及报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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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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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对象:包括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在统筹区(哈尔滨市所辖九区九县)以外就医,必须做好异地备案或转诊手续,基本医疗在就医地结算后,需携带医保结算材料到宾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报销医疗救助,执行哈市医疗救助标准;未按规定备案、转诊的,不可享受医疗救助报销待遇。望周知。

咨询电话:0451-51771576

宾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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