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宾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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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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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

按照《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对区县(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的通知》(哈教发[2024]5号)的要求,我县严格查摆,扎实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现将宾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各级各类中小学校55所。其中小学30所,在校学生16237人;初中18所、完全中学2所、普通公办高中1所,民办高中2所,初中在校学生12584人、高中在校学生8372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1所,在校学生1336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籍学生193人。独立公办幼儿园1所(另有小学附属幼儿园24所)、民办幼儿园45所,在园幼儿4846人(公办2536人、民办2310人)。

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一)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加强党建工作,落实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我县在2023年7月完成了所有中小学校专职副书记的配备工作,各校均制定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严格学校“三重一大”管理程序。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关内容在总则中单列一条,将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单列一章写入学校章程。               

2.加强学校管理,筑牢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明确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把责任传导到基层单位、基层学校。局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建立健全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同时加强对学校及师生网络平台应用管理,做到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同步管理,严防意识形态领域事件发生。

3.加强舆情监测,化解意识形态风险隐患。积极建立健全教育系统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制度体系,定期梳理各项重大决策、各类师生群体、各个高风险领域中存在的敏感性因素、苗头性问题。针对意识形态风险网络化发展的倾向,完善落实舆情监控制度,正确引导网络舆论。加强敏感时期、重点时段、特殊群体的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通报舆情信息热点,开展相应的教育引导。今年上半年,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网络舆情信息累计5起。严格防范非法宗教和邪教的渗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点人和敏感人的管理。

4.支持教育发展,推进落实教育强国战略。在全系统内深入学习各级教育工作会议的重要精神、重要部署,理解“教育强国”战略的主旨要义。大力支持教育发展,将教育发展工作列入2024年我县政府工作报告,并召开了2024年全县教育工作大会。明确宾县教育发展的阶段性任务,形成各职能部门推进重点工作的任务清单,细化责任落实。形成了重点工作事项有专人负责、专人推进、专人督导的工作常态与格局。从根本上加强了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有力的推进了“教育强国”战略的实施。

(二)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保障经费的投入与管理。

1.持续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实现“两个只增不减”,做到教育投入事权划分。我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5.06亿元,比2022年的4.99亿元,增长1.42%;2023年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中等职业学校21400.17元,比2022年的18169.7元,增长17.78%;普通高中8754.31元,比2022年的7934.63元,增长10.33%;普通初中12341.74元,比2022年的12221.35元,增长0.99%;普通小学13514.03元,比2022年的11429.95元,增长18.23%;幼儿园6349.12元,比2022年的5526.19元,增长14.89%。2024年一季度、二季度教育支出进度正常,均按序时进度落实。全面落实教育领域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按照比例足额匹配教育资金。

2.加大重点经费的投入与监管。一是严格执行公办幼儿园一般公共预算生均公用经费和普惠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经费标准。按照生均600元标准,公办幼儿园一般公共预算生均公用经费已纳入财政预算,2024年财政对宾县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完成拨付199500元,占全年的50%。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年生均200元标准进行奖补支持,2023年共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9所、在园幼儿总数1985人,生均奖补资金总计39.7万元,已拨付到幼儿园。二是我县依照《哈尔滨市财政局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教育费附加资金的通知》,对于教师培训经费给予充分支持和保障,科学规范使用市级专项培训经费。三是制定宾教发【2023】19号文件《宾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财务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对各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严格监管,教育局指导学校规范使用课后服务费用。四是制定了2023、2024年《宾县开展教育违规收费检查及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学校“一把手”为治理乱收费第一责任人,通过学校自查自纠,教育主管部门明察暗访,对外公布各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等方式,监督学校规范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

(三)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加快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2023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4.35%,公办幼儿园占比为52.33%,普惠率为93.29%,已完成上级下达的三项指标任务。规范了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2023年、2024年上半年,先后多次组织教育局、卫健局、市监局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大检查,围绕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从教行为、招生、收费、是否存在“小学化”倾向、幼儿“教材”使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对不规范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计划于2024年底为非在编教师全部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与公积金,实现公办园非在编教师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在运营民办幼儿园,已为教师缴纳医疗保险和部分意外险,2023年9月,教育局已出台了《民办幼儿园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实施改进方案》,力争2024年底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我县将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列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列入县政府、县教育局年度重点工作,按照规划完成每一年度创建任务。2023年维修中小学校舍共147400平方米,投入资金424万元,对县三小等学校进行设备采购,极大的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2024年计划投入资金8600万元,推进宾县第二中学校新建体育馆及塑胶操场工程项目和宾县第三中学高中教学楼建设项目实施建设。目前,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31项可量化指标中,我县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专任教师数等25项指标已完全达标,达标率80.64%。

(2)不断提升各学科学业水平,努力缩短校际差距。我县20所中小学校参加了2023年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各学科学业水平达到3级以上,中小学语文、数学校际差异系数分别为0.043、0.119、0.086、0.036,均小于0.15。

(3)规范办学行为。制发了《宾县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严格执行课程标准,确保开齐开足开好三类课程,不存在挤占挪用音体美劳课时现象。认真落实“双减”政策,严格规范学生作息时间。制发《关于开展教辅材料征订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发布专项工作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让主管部门、学生家长、社会共同监督学校的办学行为。

(4)严格落实“四零承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划片、对口、统筹”原则,全面推行“四零承诺”“阳光招生”,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通过各学校、县政府网站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向家长和社会发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无违规行为。

(5)积极推行“1+1+X”课后服务模式。全县中小学广泛开展“多彩课后服务,护航学生成长”课后服务集中展示活动,宾县一小、二小、三小和五小的课后服务视频集锦和美篇在校长工作群进行公开展示,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和引领作用;宾县第二小学的“基础课业辅导”、“学科拓展课程”、“多彩社团课程”三位一体的多彩课后服务视频在哈尔滨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新晚报教育微信公众号、“冰城+”客户端等多家媒体平台上展播,受到好评。

(6)做好特殊群体入学工作。适龄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100%安置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健全控辍保学监测机制,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帐,2024年1月对相关部门提供的270人重点人群就读情况进行排查,全部在校就读。

(7)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增加学位供给,有效缓解学位供需矛盾。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实现“四统一”。

3.发展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各校依据课程标准,制定了详细的评价标准和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确保学分认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开齐国家规定全部课程,根据课程标准和学校实际情况,各校合理安排了各学科的课时,确保学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学习和实践,确保学生获得全面的知识。我县学考合格率和高考本科进线率在九区九县排名均居上游,2024年高考,我县一人超过700分,并列全省43名。严格规范高中学籍管理,我县已全面消除大班额。

4.扶持特殊教育发展。我县2023-2024学年度,残疾儿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共41人,分布在11所小学,10所中学,1所高中,共30个班级。无超过5人以上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有教师32名,在校学生60名,师生比1:1.875,生活教师2人,校医1人,心理辅导教师1人,已达到省定标准。

5.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1)办学条件达标率达到100%。宾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是宾县唯一一所集中等职业教育、社区教育、中高等技能培训和远程教育功能于一体的公办学校,是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齐全,生活设施完善,实习实训设备先进,为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2022年11月,学校被黑龙江省教育厅评为黑龙江省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2)推进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职普融通。学校积极参与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加入由黑龙江省农业经职业学院组建的“绿色食品”产教融合共同体、“农村电商产教融合共同体”、“加盟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产业“政校企”技能人才培养联盟”,建立“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加入中国现代设施农业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加入现代设施农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落实。积极推进职普融通,2024年秋季招生,计划在宾县第二中学、宾县第三中学开设职普融通实验班,进行试点。

(3)推进社区学校建设。宾县社区教育学院于2015年成立,面向全县社区居民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为黑龙江省社区教育实验区、职业院校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实验校。在12个镇内社区、17个乡镇及17个行政村建有46个社区教育学校和办学点,乡镇和街道覆盖率100%。基本形成县乡村全覆盖的学习网络体系。在宾州镇胜利、人和、文化社区,建立了三个社区教育培训中心工作站。

6.落实“双减”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双减”协调机制作用。2023年至今,共召集六次“双减”工作会议,联合多部门相继开展了“拆除清理违规校外教育培训牌匾广告”专项治理行动、校外培训机构“黑校黑班”专项整治行动、暑期校外培训“监管护苗”治理等行动。严防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加强非学科类培训治理整顿,强化校外培训场所安全消防监管,切实减轻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切实保障了广大中小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协同完成“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各项工作。目前我县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录入7所高中学科类、1所艺考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账户开通支付率达100%,并已纳入场地、课程、人员、收费的资金全流程监管。同时课程上架,家长可以利用手机APP进行购课、消课。三是配齐执法人员,对群众反映的和督办的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反馈。我县将获得执法证的刘石雨和范慧丽二人选派到校外培训监管执法队伍中,并将二人执法信息录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2023年至今,我局持续开展高中学科类、非学科类、艺考类、成人助考类等培训专项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开展校外培训消防安全检查3次、校外培训联合执法行动6次,出动检查46人次。落实全县16个辖区网格化管理,相继查处了违规变异培训、无证无照黑机构等违规事例4例,行政处罚131500元。拆除违规虚假宣传牌匾4处;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黑名单三批;对7所托管、看护机构进行警示教育。设立了专门投诉举报电话,完成办结市“双减”督办件6个。办结市教育局“随手拍”便携举报平台举报线索9个,平台线索办结率达到100%。四是严格规范管理参与非学科类课后服务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目前,我县没有任何第三方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不存在入校招生、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等问题。

7.加大信息化建设。重点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三个课堂”的建设和应用,网络全覆盖,多媒体教室达到100%。

8.心理健康及家庭教育情况。我县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全县共配备55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所有学校每2周都开设1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辅导课;每学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普通高中学校等学生开展了一次心理健康测评,并建立了“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全县中小学校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将逐步完善并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2024年6月19日、6月21日我县分别聘请了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和家庭教育实践专家,围绕《青春期常见的问题及解决策略》《青少年亲子、厌学、考前焦虑和朋辈群体关系处理》《小学家长为什么要家校共育》等内容,进行公益讲座。通过专家引领、专业解读和现场答疑互动,进一步深化对家庭教育重要意义认识理解,增强了加强家校协同育人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依法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和特岗教师、乡村教师福利待遇。宾县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106037元,本地公务员年平均工资收入80809元,达到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一直按时为在岗的特岗教师缴纳“五险一金”。特岗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为63180元,当地同等条件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为63180元,享受与当地同等条件教师工资待遇。

2.完善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和校长城乡交流轮岗制度。进一步完善教职工编制管理机制,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实现一体化。我县2024年应交流对象81人,计划2024年9月前完成教师交流。应交流校长6人,已交流校长6人,占比100%。

3.建立并落实教师师德师风考评机制,依法依规查处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先后制发《宾县教育局2023-2024年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方案》《宾县教育局关于预防在职教师假期违规补课的通知》等文件,2023年,7名教师因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受到相应处分,同时主管领导也被追究监管责任。

4.选树先进典型。2023年评选市、县级各类优秀个人200名、教育系统先进集体6个;宾县第七小学被评为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宾县第一中学李蕊被评为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个人。

5.扎实开展分层分类培训。我县教师进修学校紧紧依托互助发展联盟、靶向研修平台,积极开展全员培训和教研活动。通过开展各组、各校“开放日”活动,整体提升教师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水平。

6.规范职称评定流程。我县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学校开展中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组织各参评学校对推荐方案上报备案,行政部门对学校方案流程审查把关。

(五)深化教育评价改革

我县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纳入了常规督导范畴,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建立了教育评价改革效果的监测机制,定期开展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问题清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改革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有效实施。

(六)改善学生体质健康。一是我县每年至少举办一次中小学生综合运动会,一次专项运动会(包括:田径、球类、体质达标和冰雪项目等)。2023年至今,先后举办了2023年宾县中小学生足球联赛、宾县2024年县城中小学生春季越野赛、宾县2024年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等一系列体育赛事。每年定期组织全县中小学生体检工作,并建立学生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为100%。2022年全县学生近视率为63.63%,2023年降至57.66%;2023年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优良率为13.11%。二是加快全县中小学校园足球活动特色学校的建设。让“足球”全面进入全县各中小学校园,我们要求各学校必须将足球课列入体育教学计划,小学侧重培养足球兴趣,初中侧重传授足球知识,高中侧重提升足球技能,形成足球活动氛围。教育局每年组织举办县级中小学生足球比赛,在浓厚的足球氛围中,我县目前已经有6所学校完成了国家、省和市足球特色学校的创建工作,并全部通过了今年的足球学校复核。

三是通过政府采购和学校自购的方式,各学校均按照要求配备了可调式课桌椅,配备比例100%。四是我县有寄宿制学校6所,宾县第二中学、宾县职教中心和特殊教育学校招聘了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在校任职,其余三所学校均聘请了当地卫生院和社区医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校兼职;我县14所600名学生以上非寄宿制学校,按照600:1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配足配齐了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余600名学生以下非寄宿制学校100%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七)强化落实教育系统安全工作。

1.安全责任方面:我县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实行“一岗双责”,建立学校领导和工作部门安全职责和岗位安全责任清单。将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学校工作的每个环节和每个部位,落实到每一个教职员工,确保安全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按要求配齐配全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保安。为加强更巡人员和宿管人员管理,对年龄偏大或者不能履行更巡任务的人员进行了更换调整,更好的完成每两小时一次的巡视检查职责。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县所有的学校、幼儿园全面完成了校园的“两台帐、一图、一卡、一栏”建设任务,切实提升了校园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2.安防建设方面:为巩固校园安防建设“四个百分百”建设成果,几年来一直将其列为教育行政抽查检查的必检项目,通过多次“回头看”发现,封闭管理、保安配备、护学岗设置、一键报警和视频监控联网等方面整体巩固情况良好。

3.安全教育方面:我县执行“周例会”制度,每周在市局调度会后,组织召开本地校园安全周调度会,传达和部署近期重点工作。要求各学校结合季节特点认真落实“1530+N”教育模式,确保安全教育日常化、经常化,教育和引导学生“知危险、会避险”。严格执行中小学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的安全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灾自救能力。定期召开校园欺凌综合治理联席会议,推行学生在校期间24小时全程精细化管理措施,对学生活动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实施全方位立体式管理。

4.消防安全方面:我县从2022年启动实施了校园消防改造工程,消防改造校舍共计83栋,截止目前79栋已完成改造,4栋正在实施中,计划11月末全部完成改造,消防备案工作预计在11月末分两批完成。燃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5.食品安全方面:我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66家食堂已全部完成黑龙江省学生健康管理平台的信息录入并正常维护。平台不仅使学校食堂管理更规范化,更能杜绝校园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为广大学生饮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6.危化品安全方面:2023年至今,我县先后两次对初高中实验室进行全覆盖检查,对现存实验药品建立完整台账,对危险化学品、一般实验药品、易制毒化学品进行分类管理,实施专人专柜、双人双锁管理。按照《哈尔滨市高中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创造条件设立独立危化品储存室,在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加装24小时视频监控系统,进一步规避风险。

(八)加强教育督导工作

1.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监督指导作用,每月深入包保学校从安全、规范办学、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常规督导,对重点问题、热点问题进行专项督导。

2.2023年问题整改:2023年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反馈的五个问题,县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深入研究,逐条梳理,形成整改方案和规划,目前五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毕。

三、存在的问题

(一)民办园未完全落实教师“五险一金”待遇。

(二)区域教育专网建设缓慢。

(三)未全部完成消防改造,并取得消防备案手续。

四、解决措施

(一)多方筹措努力,引入机制,破解瓶颈。计划2024年12月全部完成缴纳。

(二)已制定专网建设方案,加速推进。

(三)加快改造速度。对暂时不具备消防改造条件的学校,利用2-3年时间,通过生源调控等措施余出房舍,满足消防整改硬件条件,完成消防改造,并取得消防备案手续。

宾县教育事业虽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与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和期待仍有差距。我县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准确把握全县教育发展新方向,持续增加教育投入,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在具体履职过程中,全面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力推动全县教育水平高质量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

宾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0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