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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4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黑龙江省部分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粗放,园区内企业违法开发建设问题多发,部分企业废气、废水超标排放,污染周边环境。
二、整改目标:经开区内企业废气、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12月21日前,开展开发区企业违法开发建设问题排查,无企业存在环境违法。
2.对宾西开发区内12家重点涉水企业安装污水在线监测系统。
3.开发区管委会制定了《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并建立宾西开发区市政巡查台账。
4.2019年12月对园区企业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5.2020年开展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2022年完成施工建设。
6.2019年开展污水管网建设,收纳兴宾大道周边企业污水。
7.2021年开展宾西镇小区截污纳管工程。
8.2018年开展园区企业燃煤小锅炉改造,2021年完成企业燃煤小锅炉改造。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截止目前,宾西开发区内12家重点涉水企业污水在线监测系统已安装完成,9家企业污水排放实时监测。宾西开发区管委会已制定了《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并建立宾西开发区市政巡查台账。2020年开展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2022年完成施工建设。2019年开展污水管网建设,收纳兴宾大道周边企业污水。2021年开展宾西镇小区截污纳管工程。2021年完成企业燃煤小锅炉改造。
五、公示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宾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1-56150007
八、受理地址:宾县宾州镇迎宾路1号宾县人民政府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宾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宾县委
宾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