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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宾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特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择优聘用、困难援助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20名公益性岗位。
三、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未就业人员。就业困难群体认定范围及所需材料:
1、法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大龄失业人员(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
2、连续失业1年及以上人员;
3、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
4、军人配偶;
5、烈属;
6、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7、失地农民。
就业困难群体认定流程:居民需携带身份证、户口、《黑龙江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至户籍地乡镇或社区进行申请。
(二)公益岗位人员需语言表达流利,熟练操作计算机,配合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及服务群众工作。
(三)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四、补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有劳动收入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补招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
报名地点: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3室
联系人:李长全 电话:18645050908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宾县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可现场填写)
2、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3、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4、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和录用
1、由县就业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将有关材料报送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五、合同签订
经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经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批后正式录用,并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援助协议。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
聘用人员自上岗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除外),援助协议一年一签。
(二)聘用管理
受聘人员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18〕10号)、《关于转发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2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哈就发〔2020〕2号)等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和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纪律和工作制度。
以上公益性岗位人员不享受政策性加分。
(三)岗位补贴
2024年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不低于宾县最低工资标准(1450元/月/人),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附件:《黑龙江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