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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县政府下发的占挖道管理办法要求,确保2024年城市道路挖掘年度计划编制顺利实施,依据《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申报2024年城市道路挖掘年度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行业特点及实际情况,做好2024年城市道路挖掘年度计划申报工作。
二、因城市建设发展、民生项目工程需求和地下管线新建、改造、维修及其他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项目,需向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申报年度挖掘计划,由县政府同意审批。
三、各有关单位在申报年度挖掘计划同时,一并提报新建管线检查井设置计划。房屋开发等建设项目涉及的管线挖掘道路计划,由建设单位负责申报。
四、按照《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建设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大修城市道路竣工三年内和同一道路地下相同管线建设竣工后未满三年的城市道路,不得挖掘城市道路。特殊情况确需挖掘的,可申报年度挖掘计划,做备案处理,未纳入挖掘城市道路年度计划的,不得挖掘城市道路。
五、请于2024年1月5日前将《2024年城市道路挖掘年度计划》书面材料报送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电子版发送至binxiancgj@163.com。
联系电话:0451-57983229
地 址:宾县人民政府第三办公区
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