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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 |||||||||||
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是否 涉企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定价方法 | 备注 |
交通服务收费 | |||||||||||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 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一)白天时段(8:00-20:00)实行计时收费,停车时间不足15分钟的免收停放服务费,超过15分钟至2小时,按照4元/台的标准收取;超过2小时,每1小时加收1元,超出时间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二)夜间时段(20:00-8:00)实行计次收费,收费标准为5元/台次,24小时最高收取停车费15元/台;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收。 | 宾价格〔2017〕12号 | 物价监督管理局 | 交通局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
(一)10座以下轿车等,5吨(含)以下货车,每台次5元。 (二)10-20座以上客车等,5吨以上至10吨(含)货车,每台次10元。 | 宾价格〔2018〕3号 | 物价监督管理局 | 旅游局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
注:1.法律、行政法规、《黑龙江省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本清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或不再列入《黑龙江省定价目录》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退出本清单;2.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根据价格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等改革进展,实行动态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