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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要 素 | 内 容 | |||||
1 | 资金名称 |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的通知 | |||||
2 | 资金来源 | 中央 | |||||
省级 | 372万元 | ||||||
市级 | |||||||
3 | 分配依据 |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运行机制》的通知(厅字【2017】76号)、黑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农【2017】25号 | |||||
4 | 扶持范围 | 该资金主要用于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补助,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的生活费补助,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扶贫车间和当地企业及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扶贫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带贫主体,按照实际带动人(户)数给予一次牲生产补助,补助标准参照《黑龙江省扶贫办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扶办联〔2020〕2)号执行,资金项目管理参照黑扶办联〔2020〕2号文件执行。 | |||||
5 | 拨付时间 | 2020.3.20 | |||||
监督电话:0451--57982482 监督电话:12317 联系人:韩树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