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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要 素 | 内 容 | ||
1 | 资金名称 |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 | ||
2 | 资金来源 | 中央 | ||
省级 | 2,425万元 | |||
市级 | ||||
3 | 分配依据 |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资金管理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下达宾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 | ||
4 | 扶持范围 | (一)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相关支出。 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我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21)13号】文件规定。 | ||
5 | 拨付时间 | 2021年6月10日 | ||
监督电话:0451--57982482监督电话:12317联系人:韩树志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