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媛 1954年12月19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宾县。文化大革命中,由于父亲的所谓政治问题,全家下放到鸟河公社乐陵大队孙精屯。在乡下的十年之中,她积极从事业余文艺创作,编写舞台演出脚本,曲艺作品。同时创作小说、诗歌等,有些作品先后在一些报刊杂志上发表。文革结束后,她考入黑龙江省艺术学校编剧班,1981年,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黑龙江省艺术学校,分配到齐齐哈尔戏剧创作室,做专业编剧。1991年到北京中央戏剧学院戏剧文学高级研修班学习深造。1998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国家一级编剧,曾获黑龙江省第二届“德艺双馨”艺术家称号。
1987年,张明缓开始创作大型话剧《野草》。该剧描写了新一代闯关东人的生活。该剧由齐齐哈尔话剧团投排,于1989年参加东北地区首剧话剧节,荣获剧目一等奖,编剧一等奖。1991年《野草》晋京展演,反响有专家发表文章,称《野草》首次把移民题材搬上舞台,为戏剧画廊增添了新的人物。
此后十多年间,她发表排演的话剧剧本有《暖冬》、《白夜》、《花芝麻,开门吧》、《列车,在午夜出发》、《故园》、《一人头上一方天》、《赵一曼》、《风刮卜奎》等。并出版了话剧集《一人头上一方天》。
1996年,齐齐哈尔市话剧团排演了《一人头上一方天》,并参加全省新剧目调演,获剧目一等奖,编剧一等奖。同年年底晋京演出。该剧荣获了1997年度全国戏剧大奖文华新剧目奖,她本人获得了文华剧作奖。另外还获得‘98年中国曹禺戏剧文学奖·提名奖’。中宣部颁发的第七届“五个一”工程奖。
她用舞台剧创作的经验来创作其它体裁的剧目,更加得心应手。她的广播剧《花芝麻,开门吧》、《紫藤》、《有这样一次聚会》《居然和管沙一起长大》《花糖纸》《七七的城堡》《平台》我们仨》分别获国家级一、二等奖;电视剧《野草》、《紫藤》、《老军堂》、《一天零一夜》、《同是天下英雄》、数字电影《黑金子》、《画框里的薇拉》均在全国各电视台播出。
张明媛为黑龙江省龙江剧院创作了大型龙江剧《梁红玉》。她大胆创新,把话剧的表现的表现手法和艺术观念融入到龙江剧这一戏曲剧种上,被中宣部和文化部选作庆祝建国五十周年晋京展演剧目之一,并获第八届‘五个一工程’奖,参加全国第六届艺术节。
2003年,她为江苏省镇江艺术剧创作的音乐剧《快乐推销员》荣获了2003年第十届文华新剧目奖,参加了第七届中国艺术节。2007年,她又为该剧院创作了第二部音乐剧《水漫金山》。
1997—2004年她担任市剧创作评论室主任,由于成绩显著,在1993年至1997年中,连续当选为市文化系统模范工作者。1996年至1997年连续两年被市妇联授予市“巾帼建功英雄”称号。1999年被评为省“三八红旗手”。荣获齐齐哈尔市“十大女杰”的称号。1999年,她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百名青年文艺家”代表大会。她还是齐齐哈尔市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