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军 1951年8月8日出生于宾县经建乡永利村。1968—1975年,经建乡永利大队民兵连长、团支部书记。1975—1980年,经建乡永利供销部主任代购贷销员。1980—1984年,承包永利供销部。1984年6月—1990年3月,经建乡供销社支部书记、主任。1996年任县社副主任。
陈志军所在的经建乡永利供销部,连续19年亏损,亏损总额为2万元。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遏制供销部继续亏损,陈志军顶着来自社会、家庭等各方面的压力,在全国率先实行了柜组承包,承包了永利供销部,三年扭转亏损局面,并上缴利润7 800元。当时轰动很大,省里将此事汇报到商业部,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重视,赵紫阳曾就此事做了批示,曾有全国很多单位来此学习经验,陈志军由此被评为省劳模及出席商业部劳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