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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开发区及所在城镇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负责开发区内交通路网、市政供水、排水、供热、然气、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开发区用地规划审批和管理;负责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筑工程规划许可的审批核发;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总平面图和效果图的审批;负责本区域内城乡规划设计和勘测的统一管理;负责制定开发区年度建设计划、预算编制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开发区建设项目(含安装、装修工程)报建、招投标、合同、监理、施工图的审査管理;负责工程合同审查、施工许可审批和施工管理;负责开发区建筑市场和建筑行业的行政管理;负责开发区电力协调和建筑节能管理;负责开发区内建设工程建设情况综合统计、分析及数据库的建设;负责开发区建设项目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在区内的实施;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监督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安全措施备案手续办理;监督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抽査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负责标准化建设工地的评价与管理;受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投诉处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及城建档案接收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