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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黑(2017)宾县不动产权第0004917号 |
周全生 |
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 |
230125008009JC00002F00020001 |
宾州镇南阳村南阳屯 |
住宅 房屋面积:65.8平方米 土地面积:287.92平方米 |
公告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