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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喜瑞主持召开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威、张戈胜出席会议。县长刘海龙、副县长孙洪利,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郭君,县人民法院院长田晓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悦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刘海龙所作关于提请审议邹永志等同志任免职议案的说明;田晓辉所作关于提请审议于笑雷等同志任免职议案的说明。
拟任职人员作供职发言。
会议进行了任免职表决,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任命:
邹永志为县政府副县长
任命:
于笑雷为县人民法院宾安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赢为县人民法院鸟河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旭光为县人民法院宾西人民法庭副庭长;
董婷为县人民法院胜利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佳慧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
决定免去:
王传甲县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
张佳慧县人民法院胜利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石喜瑞为新当选人员颁发任命证书。
新当选人员面向国徽,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县政府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县政府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县审计局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宾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进行了审议发言,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进行了会前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