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和门诊两病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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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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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诊慢性病待遇

政策内现有门诊慢病28种,统筹金按70%比例支付,实行季度限额管理,不设起付标准,不累计、不滚存、不结转,统一计入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18万)。

一个年度内,单种慢性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600元,每季度400元,同时患有两种或以上病种的,每人每季度统筹基金支付增加100元,即每季度500元,每年2000元。

门诊慢性病鉴定流程如下:

宾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医院为:宾县人民医院,需要携带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近期病例和相关鉴定病种的辅助检查到县医院慢性病科室进行认定。

二、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医疗待遇(简称“两病门诊”)

在“两病”定点医院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不设起付标准,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70%、二级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0%,高血压患者降血压用药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糖尿病患者降血糖用药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

“两病”无需鉴定,开方即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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