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大 中 小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双减”意见,依法深化校外培训治理,教育部印发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53号),对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依法查处,自2023年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宾县教育局在此温馨提醒各位学生家长:
一、支持校外培训治理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宾县校外培训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仍然存在,培训环境安全风险、从业人员侵害学生风险、“退费难”风险等隐患难以杜绝,导致损害家长权益和学生身心健康,必须依法坚决予以打击。希望广大家长响应政策号召,给予理解支持,自觉做校外培训治理的支持者和践行者。
二、拒绝参与学科培训
孩子的成长离不开学校,更离不开家长的引导。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的不科学教育评价导向,过于依赖校外培训并不可取。希望广大家长秉持正确的成才理念,尊重孩子的个性差异和禀赋特质,不盲目跟风式报班,不参加无意义的培训,积极拥护国家“双减”政策要求,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不参与学科类培训。
三、自觉抵制违法培训
《办法》明确: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组织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包括通过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开展培训,利用居民楼、酒店等场所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培训,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住家教师、托管等名义开展培训;擅自组织或参与组织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的社会性竞赛活动,以上均属违法行为。可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或处10万元以下罚款等。希望广大家长自觉予以抵制,决不让良心的行业变成逐利的产业。
四、杜绝参加在职教师补课
《办法》规定:属于中小学在职教师且培训内容为学科类培训的,依法从重处罚,可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或处10万元以下罚款。此外,还要依据相关规定做出党纪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取消晋升评优资格、通报批评、撤职、开除等严肃处理。希望广大家长不要让孩子参加在职教师组织的违规补课,也不要组织、参与或为在职教师补课提供场所、介绍生源等,同时还要敢于抵制和拒绝在职教师推荐、诱导或暗示的违规补课行为。
欢迎广大家长朋友,提供学科类培训、在职教师补课等违法违规线索。更新教育理念,与我们一起呵护孩子健康快乐、安全成长!
监督举报电话:
宾县教育局信访办公室 : 0451-57981936
宾县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 : 0451-57983106
宾县教育局教师工作股: 0451-57981861
宾县教育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