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在职教师及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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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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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在职教师及广大学生家长:

寒假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双减”决策部署,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果,让孩子度过一个充实、愉快、安全的假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宾县“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向您发出以下警示提醒:        

一、坚决不参加违规培训

我县原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部清零,现无合法合规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以任何时间任何形式开展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均属于违规培训,包括以“一对一”“一对多”,“上门服务”“素质拓展”“托管照看”等名义开展的隐形变异学科培训;以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开展任何形式的开展的线上学科类等。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按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等相关规定对举办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严禁在职教师寒假期间违规补课

教育部门明令禁止在职教师不得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有偿家教,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属于中小学在职教师且培训内容为学科类培训的,依法从重处罚。音、体、美在职教师也不允许组织和参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同时希望广大家长不要让孩子参加在职教师组织的违规补课,也不要组织、参与或为在职教师组织的违规补课提供场所、介绍生源等,同时还要敢于抵制和拒绝在职教师推荐、诱导或暗示的违规补课行为。

三、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坚决抵制违规培训行为

坚决不参加无证无照非法校外培训。坚决不参加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的“强化应试”“幼小衔接”等违规培训;坚决不参加线下机构通过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的线上学科类培训;坚决不参加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凡是假借托管班、自习室、兴趣班和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教育咨询等名义,利用居民楼、商服、车库等场所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均属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超60课时、超5000元总额的培训费;要主动签订规范合同,索要正规发票;务必使用教育部为全国家长推出的“校外培训家长端” App 进行选课、缴费。

四、关注场所安全、增强安全意识

培训场所安全条件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容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培训机构,以及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各类场所,很多存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消费安全等方面隐患,甚至有些机构或场所组织者为逃避检查,采取锁门、安装栅栏、封闭通道等手段,实行所谓“封闭式”管理,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建议您充分考虑为孩子减轻负担,为孩子安全负责,远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五、监督举报违规培训行为

守护孩子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目标和责任。再次提醒广大家长朋友,要树立科学育人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时刻强化安全意识,切实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欢迎广大家长朋友,提供学科类培训、在职教师补课等违法违规线索,共同为孩子们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

最后,感谢您对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祝您和家人在新的一年: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举报电话:0451-57983106

举报邮箱:1831485749@qq.com

宾县教育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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