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大 中 小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惠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加快实现“幼有善育”,坚持“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府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原则,建立健全有利于婴幼儿照护的服务指导体系、服务供给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标准规范体系,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到2025年,城乡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婴幼儿入托率明显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从业条件,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基本满足广大家庭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婴幼儿家庭养育照护支持指导。一是落实休假政策;二是营造适宜的婴幼儿照护环境;三是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四是加强婴幼儿健康管理。
(二)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一是统筹规划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二是拓展婴幼儿照护服务供应渠道;三是统筹婴幼儿照护服务资源;四是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照护服务。
(三)加快建立婴幼儿照护机构的政策支持体系。一是财政税费政策;二是土地保障政策;三是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四)加快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监管体系。一是实施属地备案管理;二是落实托育机构主体责任。三是加强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四是明确安全监管责任。五是建立质量评估和诚信评价制度。
四、解读部门
本方案(《宾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由宾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读,联系电话:5798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