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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宾县工业信息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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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宾县宾州镇城隍东路29号 |
联系电话:57983023 |
领导班子: 局长、党组书记:费洪勇 副局长(商务局局长):姜海成 副局长:梁霄 党组成员:张永利 党组成员:宋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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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工业、信息、科技、商务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我县经济发展步伐。 (二)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科技的发展规划,推进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负责工业、农业、社会发展方面的工业、科技与信息化产业计划项目的筛选、申报及实施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统计、奖励、重点科技成果的推广及县级新产品的认定工作;负责组织国家、省、市科技奖励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产学研结合,组织实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实施科技投资政策,新型工业化战略,归口管理、合理配置科技三项经费,科技发展资金,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科技基本建设经费;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县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及信息化产业的重大发展;协调开展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并加强外国专家管理。 (三)负责工业行业的宏观管理与综合指导;组织实施工业信息科技发展战略;参与研究制定我县经济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产业发展目标,提高总量平衡和衔接;组织实施工业结构调整规划和经济运行调控纲要;负责各类科技计划的制定和指导实施。 (四)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和非公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由上级对口部门负责安排的中央和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意见,参与管理财政专项资金。 (六)推进工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执行国家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指导工业企业实施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的发展。 (七)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指导全县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 (八)组织企业参与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宏观指导产业集群发展及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协调组织开展科技型企业评价、认定等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推动落实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协调指导农业农村科技工作,负责科技下乡、企业人才培训工作。 (九)综合协调全县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贯彻落实国防科技工业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划计划并协助推进发展相关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层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监督的具体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负责煤炭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及电力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县域内铁路平交路口安全工作;加强民爆器材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盐业行业监管职能。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商务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对外开放、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趋势对我县的影响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十二)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规划、指导、协调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三)推进全县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拟订县域商贸流通发展规划、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及商品市场、商务重点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引导县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县重要商品批发市场、商业功能区、经济综合体、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十四)贯彻执行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政策,协调推进全县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有关规定对直销行业、再生资源回收以及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五)协调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责任。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贯彻落实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协助开展重要生活必需品的紧急调度。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推进落实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市场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推动全县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与合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对外贸易的政策措施及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七)负责指导全县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贯彻落实优化高新技术产品和技术进出口结构的政策措施。推进科技兴贸战略和高新技术产品的贸易促进工作。 (十八)负责推进全县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工作。执行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业的发展。 (十九)负责推进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支持全县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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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局机关各类材料打印、呈报及印章的管理工作;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及发放;文件收发、信息传递、保密,文书档案管理;负责政务信息工作;机关的环境建设、“四防”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综合协调全局目标责任制实施工作;负责起草重要的综合性文稿;承担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的审核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 职责: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的人事、劳资、党建、医疗保险、机构编制、人事档案、公务员学习和培训、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审批等干部管理工作;负责事业、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及呈报;企业军转干部、复员军人的安置与管理工作;做好外国专家管理工作;开展好军民融合工作。 (三)经济运行股。 职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经济运行的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全县工业经济、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监督、分析经济运行态势,提出工业运行调节的意见和建议,解决经济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全县工业经济、非公有制经济、规模以上企业、乡镇企业经济指标统计工作。 (四)企业指导股。 职责:负责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淘汰企业落后生产能力的检查、申报和验收;组织开展创业服务、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指导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建设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企业参与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负责组织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参加省、市的各类学习和培训;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企业的节能减排及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协会的组建、监督、指导和管理工作。 (五)项目股。 职责: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审核、申报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推进和实施,督促企业按月监控技改项目完成情况和报表工作;制定年度扶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资金计划,并指导、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及项目库建设;组织企业申报省、市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及国家、省、市对企业扶持的项目资金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六)科技信息股。 职责:负责工业、农业、社会发展方面的市级以上科技与信息产业计划项目的筛选、申报及实施;负责国家级、省、市级科技奖励项目的审査、申报;指导、协调县政府各部门的科技管理及推动全县科技进步工作;负责协调全县信息化推进、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及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统计、奖励、重点科技成果的推广及县级新产品的认定;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 (七)市场股。 职责:按上级要求拟订商务领域相关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对扩大对外开放、国内外流通体制改革、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化流通方式发展趋势、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贯彻落实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和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有关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及社区商业发展。组织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衔接。组织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全县流通产业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推动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商贸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组织推动流通标准化、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工作。 (八)行业管理股。 职责: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汽车流通(含二手车、报废汽车)、直销行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商贸“老字号”的保护与促进。实施全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协调推进全县绿色食品品牌市场推广和营销渠道建设。组织全县商贸企业参加国内展会和交流活动。开展对外贸易相关工作,协调推进贸易促进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国际会议及境外大型商务活动,承担商务外事相关活动的协调联络,联系国际组织和境内外商务机构。负责组织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协调外派劳务权益保护工作。承担我县对外贸易的分析、监测、信息交流工作。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执行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政策,承担全县电子商务应用推广工作,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组织开展全县电子商务领域监测和分析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 (九)政策法规股。 职责: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层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监督的具体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负责煤炭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及电力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县域内铁路平交路口安全工作;加强民爆器材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盐业行业监管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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