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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宾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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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宾县宾州镇宾州南大街281号 |
联系电话:0451-57900149 |
领导班子: 局长、党组书记:李晓鹏 副局长、党组成员:刘宇峰 党组成员:吴运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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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依法治县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公证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工作;负责指导实施全县安置帮教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五)负责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的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处罚,对全县“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实施监督和指导。 (六)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和警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县法制宣传和法律普及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考核、验收、总结工作。 (八)负责政府法制工作,开展执法监督、执法协调、行政复议。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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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本系统中长期规划。 (二)法制办公室承办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应诉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承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重大决策和事项的合法性审査工作,并提供法律意见。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权限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三)办公室负责局重大政务活动和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实施;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股、办、处、中心、所的工作关系;负责综合性文件、工作总结、行政公文的起草、审核;负责司法行政业务综合统计、报表、信息与调研工作;负责规划、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机关机要、文秘、信访、接待、档案管理、保密、安全保卫、财务、执法公车管理、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局干部人事、劳资、工会、共青团、统战、武装等工作。 (四)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五)基层指导股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和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等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受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违犯职业道德的投诉和举报。 (六)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置于县内符合矫正条件的罪犯,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里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教育、管理、监督、考察、解除矫正等相关具体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具体奖惩意见和建议;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具体管理教育措施,提高矫正质量;协助司法所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等具体工作;完成上级社区矫正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布置的相关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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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bxsfjbgs@163.com |
邮政编码:150400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