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县医疗保障局
来源:宾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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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宾县医疗保障局

单位地址:宾县老交通局道口宾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57989993

领导班子:

党组书记、局长:孙晓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邓伟

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长期护理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定我县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有关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平衡机制,统筹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维护相关工作。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

(六)制定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区域间合作交流。

(八)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长期护理保险等政策规定,监督管理县医疗保障经办业务。

(九)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预算编制、使用情况审批和调控、安全防控及内部审计工作,对县内定点医药机构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纠正的督办。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1.综合股

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信访、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机关党群、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医疗保险区域间合作等工作。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则草案,拟定我县医保工作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2.业务股

职责:负责医疗保障待遇落实、基金监管、医药服务管理等职责。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待遇落实工作;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息披露制度与信用评价体系,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预算编制、安全防控和基金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对县内定点医药机构基金监督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对县内定点医药机构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纠正的督办;维护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维护相关工作,拟订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措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价格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邮箱:bxylbzy@126.com

邮政编码:1504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来源:宾县人民政府)